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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日期:2017-12-06
1、 鑒定的主要內容
(1)包裝使用單位所選用的包裝容器是否已經過性能檢驗,有無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合格證書。
(2)核查該批包裝容器上的包裝標記是否與性能合格證上的標記相一致。
(3)根據國際上的有關規(guī)定,核查危險貨物所使用的包裝容器類型是否恰當。
(4)所使用的包裝方法是否符合規(guī)定要求(例如,內裝危險貨物襯墊材料、封口方法、灌裝數量等)。
2. 抽樣數量
包裝容器使用鑒定抽樣數量列表如下
報驗數量(件) |
樣品數量(件) |
1~90 |
5 |
91~150 |
8 |
151~280 |
13 |
281~500 |
20 |
501~1200 |
32 |
1201~3200 |
50 |
3201~10000 |
80 |
3. 各種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
(1)桶(罐)類包裝的鑒定
①閉口桶(罐)類的封閉器螺圈與桶蓋配合應達到密封要求,外蓋完好無損。密封圈與所半貨物相適應,密封良好。
②開口桶(罐)應配以合適的密封圈。無論采用何種形式緊箍,應達到密封要求。外蓋完好無損。扳手箍應銷牢。
③凡用封識的包裝件,封識應完好。
(2)箱類包裝的鑒定:木箱、纖維板箱,用釘緊固時,釘要釘實。釘尖要扳倒,釘尖、釘帽不得突出。內容爆炸物品時,應采取防護措施,防止爆炸品與釘接觸。箱體完好無損,打包帶緊箍箱體。
(3)袋類的包裝的鑒定
①外包裝用縫線封口時,無內袋的外包裝應折迭30mm以上,縫線的開始和結束應有5針以上回針或縫線逾留50mm以上,縫針密度應保證內裝貨物不撒漏,且不降低袋口強度。有內袋的外包裝袋封口,縫針密度應保證牢固,無內容物撒漏。
②內包裝袋封口要求,不論采用繩扎、粘合或其他型式封口,必須達到內容物無撒漏。
③內包裝采用繩扎封口時,排出袋內氣體,袋口用繩繞二道,扎緊打結,再將袋口朝下折轉用繩繞二道扎緊打結。如果是雙層袋,按此法分層扎緊。
④內包裝采用粘合封口時,排了袋內氣體,粘合縫不允許有孔隙、空洞。如果是雙層袋應分層粘合。
⑤所用繩、線還應在與所裝危險貨物起化學反應,而降低強度。
(4)合格判定標準
①樣本均符合技術要求和鑒定方法中相關條款規(guī)定,判該批合格。
②樣本有一件不符合技術要求和鑒定方法中任何一條相關條款規(guī)定,判該批不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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